面对“房产分割”你愿意当原配还是小三?

近日,最高法院全文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房产分割”以及“小三索赔”的问题最为引人注目。网友惊叹: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分明鼓励养小三,鼓励离婚。网上甚至还发起一项倡议:作为女人还是不要结婚。对女人来说,结婚除了受伤害和付出外,将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保障!面对新婚姻法,你是愿意当小三还是正房呢? 【进入论坛相关话题1】 【进入论坛相关话题2】【“新婚姻法”全文】

“新婚姻法”棒打小三 还是原配好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项规定可谓“棒打小三”,法律不但让小三们吸取教训,也是维护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导向。

“新婚姻法”鼓励养小三 原配不值

现代社会依然是男权中心,女性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男人娶了老婆过几年腻了,找个借口离婚,女方将是两手空空什么也得不到,因为房子是男方买的。如果是因男人出轨而离婚的,按照新解释,女方仍然不能对房屋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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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 条 观点,共 182 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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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起小三 2011-05-02 20:42:06

小三再可怜 也不会有人同情她,同情小三的 除非自己也是

0000 2010-12-07 1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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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fg 2010-11-30 17:35:01

做小三不道德。养小三的就高尚?还是一句老话(没有嫖客哪来的妓女)。男人想得到的都得到。付出的应该要付出

kankan 2010-11-30 17:26:50

我支持反方,这是一种讽刺!

网上漂浮的猪 2010-11-30 17:16:34

强烈反对"鼓励养小三,鼓励离婚"的观点,这是未被社会道德伦理的行为。

妞姐姐 2010-11-30 17:13:03

对于这个法,我还真不好说什么?直接将小三和出轨的一方抓去坐牢得了,然后财产就归受害方获得嘛!财产性补偿怎么也补偿不了心灵的伤害,棒打小三,还要棒打出轨方,一个巴掌拍不响,最好两个人一起处理掉……

hehe 2010-11-30 17:08:01

小三侵占了别人的感情,还要侵占别人的财产,太可恶了……

花花 2010-11-30 12:01:56

小三被社会道德所不齿,不管法律条文怎么变,道德约束不能少。

小宇 2010-11-30 17:36:36

支持反方

kitty 2010-11-30 17:17:19

女方啥都没有了,感觉退步了,估计离婚的更多

ququ 2010-11-30 17:11:14

很高兴看到了法律的进步,不管怎么说,开始真正关注弱势群体了!

int 2010-11-30 17:05:59

有了法律的支持,小三门可以重见天日了……感谢伟大而又河蟹的祖国!

LOLIO 2010-11-30 16:29:14

规定中要按首付支出来决定婚后财产所有权,有一定道理,但是纯粹以财力支付作为家庭贡献大小,很是偏颇,女主内的话就是一文不值的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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