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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5镇试点宅基地换房 农民可保有土地承包权
2015-04-08 潇湘晨报 周帙恒
[提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农民,宁可闲置土地也不愿意进城落户,大批农民在城乡间候鸟式奔波,用打工积蓄在农村盖房,或者举家进城而没有放弃农村宅基地,这是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

  农民落户城镇,老家建的房子、承包的土地,该何去何从?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随着长沙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5年长沙市委一号文件确定为《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长发[2015]1号)。这份《意见》提出了15个试点镇,并明确:落户试点镇农民,可以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农民,宁可闲置土地也不愿意进城落户,大批农民在城乡间候鸟式奔波,用打工积蓄在农村盖房,或者举家进城而没有放弃农村宅基地,这是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了让农民稳妥进城,本着自愿的原则,《意见》对试点镇进城农民的“土地”和“房子”权属做出了明确。

  《意见》提出,根据落户试点镇农民的意愿,可以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意见》还提出,进入试点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落户的农民,并有本镇户籍的居民,按照合理补偿的原则,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以原有宅基地置换试点镇规划区内住房试点。

  “只有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城镇户口才对农民有吸引力。”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很多农民认为土地比城镇户口更重要,而如果两者可以兼得,加上规划建设了房子住,这些农民才会愿意“进城”。

  另外,长沙还将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权”确权工作。据了解,“三权到人、权随人走”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长沙将要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上农房登记发证,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钱从哪来

  长沙在全国首提探索组建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投资公司

  有专家测算出,每个农民进城落户需要公共配套投入10万元,1亿农民进城落户就需要投入10万亿元,因此将给公共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为了破解新型城镇化建设“钱从哪来”的问题,长沙在全国首次提出了探索组建“长沙市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这一公司化运营,是加强融资运作的重要举措,实现试点镇资源资产捆绑滚动运营及政府资金、资产保值增值和服务转型,同时,长沙还将拓展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探索发行长沙市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市政债。

  试点镇的那些“优惠”

  落户门槛降低 农民有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即可落户

  让农村人口流入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因此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推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举措,落户城市的门槛降低、条件放宽。《意见》也明确了长沙全面放开试点镇落户的条件,凡是在试点镇规划区内有合法职业、固定住所(含租住房)的农民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