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019ZCCZ0125

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宁乡县历经铺乡5层办公楼整体出租(租期3年)

账面原值 挂牌价格 ¥64.00万

面积2126.05 m2

租金单位第一年租金

报名时间2019-12-24 10:00:26 至 2020-01-20 10:00:26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1-20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宁乡县

详细地址宁乡县 历经铺乡黎家牌村

资产处置结束 进入淘宝网报价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宁乡县历经铺乡5层办公楼整体出租(租期3年)
项目编号T2019ZCCZ0125
挂牌租金 52 万元(第一年租金)
挂牌起始日期 2019 12 24
挂牌期满日期 2020 1 2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同意延期 10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
住所
(地址)
宁乡县历经铺乡大湾岭村四组(大湾岭工业区)
企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71430124595481332W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预算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2000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张爱连主要负责人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单位内部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批准文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全部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接。
2、第一年租金的起始价为52万元,第二年租金按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递增5%,第三年按第二年租金递增5%。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现发权证为准,临时建筑面积为转让方简易测量,可能存在误差,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登记即表示认同,均不因此而调整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地理位置权证号装修等级室内设施面 积
(平方米)
出租年限
(年)
第一年租金
挂牌价格
宁乡中宇塑业办公大楼宁乡县
历经铺乡黎家牌村
宁房权证历经铺字第713001895号精装修(第四层、第五层为毛坯)有配套设施及办公用品2126.05352.00
合 计52.00
标的物概况宁乡县历经铺乡黎家牌村位于319国道旁,租期为3年,出租面积为2126.05平方米。
备注:全部标的均以现状进行交接。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5.6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第一年租金的起始价为52万元,第二年租金按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递增5%,第三年按第二年租金递增5%。



网络竞价(开放式报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刘雅哲电话0731—82906688
产交服务中心刘 畅0731—84423335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宁乡中宇塑业有限公司宁乡县历经铺乡5层办公楼整体出租(租期3年)标的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招租,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0日(2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1月20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5.6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0731-82906688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9年12月24日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15.6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第一年租金的起始价为52万元,第二年租金按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递增5%,第三年按第二年租金递增5%。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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