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原值 ¥82.44万 挂牌价格 ¥23.06万
报名时间2020-09-24 09:00:00 至 2020-10-13 17:30:00
处置结束预计 2020-10-13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宁乡县
详细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村十八组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设备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0SWZC0044 | ||||||
挂牌价格 | 230577.1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9月24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10月13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住所 (地址) |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村十八组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24079169764B | 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亚光 | 主要负责人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扩大)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关于同意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置部分设备资产的批复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标的物为一批废旧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大多启用于2013年-2015年,使用过程中已产生相应的折损、瑕疵和质量问题。评估现值为资产残值,转让标的明细清单仅作为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物的重量、质量、规格、长度、数量等与评估报告一致,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标的状态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一旦交接后,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任何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设备转让挂牌公告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家具、设备标的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13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10月13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7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62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0 年10月15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0731-82906688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年9月24日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62;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且意向受让方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包括受让方与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违约金等)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或交易手续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中有效报价是指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3、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缴纳的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长沙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比例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登记报名前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全面了解,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在提货时提出以质量、重量、数量、使用性能等为理由来调整挂牌价格和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勘察,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5、转让标的明细清单上没有的实物,受让方一律不得拆除,如果对清单以外的实物拆除或损坏,受让方应另外进行相应赔偿。
6、受让方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拆除清点搬运人员和运输设备(大型吊车、货车等),负责本批次标的物的清点、拆除、搬运工作并自行承担所有清点、搬运、拆除费用。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最终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 15天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和搬移,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未按双方约定拆运标的物的,受让方按每天2000元向转让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由受让方在拆运标的物时另行向转让方缴纳。
6、受让方在转让方的监督下负责清点、拆除、搬运该批标的物,此过程中买受方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皆由受让方负责和赔偿。
7、受让方每天清点、拆卸、运输时间定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7:00(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清点、拆卸、运输应在此约定的时限内进行,如受让方有特殊情况,须与转让方协商,并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执行。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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