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5万
挂牌价格报名时间2020-08-25 09:59:37 至 2020-09-07 09:59:37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9-07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望城县
详细地址湖南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岗路268号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35台旧机器设备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0SWZC0035 | ||||||
挂牌价格 | 24.7507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 年8月25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 年9月7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地址) | 湖南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岗路26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227328549763 | 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纺织业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51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徐政 | 主要负责人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关于旧设备处置和闲置厂房招租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长沙国资集团党委会议纪要[2020]12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标的与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49台/套旧机器设备整体出租及到期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2020ZCZL0003)捆绑挂牌。若产生竞价,以两宗项目的合计挂牌价格为竞价底价,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自对应的占比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 2、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要求和具有相应拆除资质的情况下清点、拆除、搬运该批标的物,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买受方自行承担,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受让方负责和赔偿。 特别提示: 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机器设备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1 | 细纱机FA503 | 15 | 2,234,970.00 | 96,591.00 | |
2 | 细纱机FA507A-420D | 15 | 2,431,875.00 | 96,591.00 | |
3 | 粗纱机FA458A | 2 | 647,000.00 | 28,099.00 | |
4 | 浆纱机ASGA321B | 1 | 590,000.00 | 16,391.00 | |
5 | 络筒机1332MD | 2 | 214,240.00 | 9,835.00 | |
总 计 | 6,118,085.00 | 247,507.00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5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45;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标的与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49台/套旧机器设备整体出租及到期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2020ZCZL0003)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同时须申请受让此标的,本次交易单独申请其中任意一宗均为无效。两宗项目中的任意一宗项目违约,则视作受让方对本项目违约。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物由受让方负责拆卸搬移,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5、最终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30天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和搬移,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开放式报价)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刘雅哲 | 电话 | 0731—82906688 | ||
产交服 务中心 | 谭海滨 | 0731—85514202 |
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149台/套旧机器设备整体出租及到期处置和35台旧机器设备整体转让捆绑挂牌公告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49台/套旧机器设备整体出租及到期处置和35台旧机器设备整体转让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捆绑挂牌,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7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承租/受让登记申请,并于9月7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共74.7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45;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0年9月9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0731-82906688
15874188821(刘女士) 13077366001(李女士)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5514202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www.csggzy.changsha.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7.5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45;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标的与长沙博翔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49台/套旧机器设备整体出租及到期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2020ZCZL0003)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同时须申请受让此标的,本次交易单独申请其中任意一宗均为无效。两宗项目中的任意一宗项目违约,则视作受让方对本项目违约。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物由受让方负责拆卸搬移,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5、最终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30天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和搬移,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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