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019ZCCZ0105

文苑西(保利花园)4-1栋110号门面转让

账面原值 挂牌价格 ¥298.00万

购置时间2010-01-15

面积151.66 m2

户型

报名时间2020-01-10 09:47:37 至 2020-02-09 09:47:37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2-09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天心区

详细地址天心区湘府西路229号文苑西4-1栋110号

资产处置结束 进入淘宝网报价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文苑西(保利花园)4-1栋110号门面
项目编号T2019ZCCZ0105
挂牌价格298.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0110
挂牌期满日期2020年0209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同意延期1个月。(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谭锦鸿、刘雅之
住所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黄土岭路188号
企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预算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单位内部决策文件资产转让挂牌及授权委托书
批准的监管机构
批准文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1、标的物所在保利花园小区地理位置优越,北临湘府西路,南邻其他建筑物,东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西邻其他建筑。
2、周边有红黄蓝RYB幼儿园、长沙市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御邦国际广场、维也纳国际酒店(湘府路大桥店)等商业配套设施。
3、所在区域有104、206、915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利,道路通达度高,对外连接方便。
4、保利花园小区由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省府核心,距离省政府300米,政务、经济、文化中心,该小区入住率达90%以上。
5、标的物坐落于小区车行和人行主入口首个门面,门面的正前方及两侧有停车位达5个车位,门面二楼直通小区。
6、标的资产产权面积151.66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7.84平方米;标的资产所在建筑总层数为11层,其产权面积为1层及2层的一部分,实际可用面积大于产权面积。
7、标的物房屋采光通风较好,供水、排水、供电、照明、通讯等设施齐全且均能正常使用。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现发权证为准,临时建筑面积为转让方简易测量,可能存在误差,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登记即表示认同,均不因此而调整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建筑物名称地址权证号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估价总价备注
1文苑西4-1栋110号天心区湘府西路229号文苑西4-1栋110号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0262669号,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0262670号商业151.66400.38抵押于长沙银行
合计151.66400.38

注:

1、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2、预估现值依据为: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与评估函。

续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土地使用权

人民币单位:元


土地位置使用权
证 号
土地
性质
土地
用途
面积(平方米)本次处置
评估现值
备 注
总面积本次处置面积
1天心区湘府西路229号长国用(2014)第022882号出让地商业/86.64/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0262669号,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0262670号

合 计86.64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的30%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资产成交后,交易服务费由长沙联交所按照标的资产成交总额的一定比例向转让方及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在淘宝竞价平台成交的,按照淘宝竞价平台规则,另行按标的资产成交后淘宝于保证金中直接按比例自动扣收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人共同承担。
对受让方的要求和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
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监督)人联交所
联系人
赵娟电话0731—82897665
产管办
监督人
刘畅0731—84423335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文苑西(保利花园)4-1栋110号门面转让 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0年01月10日至2020年02月09日(1个月),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金融服务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 2020年02月09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监督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年01月10日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的30%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资产成交后,交易服务费由长沙联交所按照标的资产成交总额的一定比例向转让方及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在淘宝竞价平台成交的,按照淘宝竞价平台规则,另行按标的资产成交后淘宝于保证金中直接按比例自动扣收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人共同承担。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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