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20GQZR0008

长沙上荣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100%债权整体转让挂牌公告

账面原值 挂牌价格 ¥38725.91万

转让份额100.00 %

报名时间2020-07-08 16:11:48 至 2020-08-04 17:11:48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8-05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宁乡县

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楼1003室

资产处置结束 进入淘宝网报价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上荣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100%债权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G2020GQZR0008

挂牌价格

387259091.97 元(其中100%股权转让价格59091.97元,100%债权挂牌价格387200000.0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 7 8

挂牌期满日期

2020 8 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蓝月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地址)

宁乡县经济开发区金洲大道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550743968U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

预算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

叁仟万元整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潘岳蕾

主要负责人


持有股权比例

100%

本次转让比例

100%

国有产权涉及

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沙上荣置业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成立时间

2019 12 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注册地)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楼1003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复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配套建设;土地管理服务;工业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注册资本(万元)

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潘岳蕾

职工人数

/

其中在岗:/

转让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沙蓝月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转让标的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湘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0 6 22

核准(备案)日期

2020 6 28

核准(

备案(


资产总额(元)

账面价值

387161463.95

评估价值

387259091.97

负债总额(元)

账面价值

387,200,000.00

评估价值

387,200,000.00

所有者权益(元)

账面价值

-38536.05

评估价值

59091.97

10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元)

59091.97

100%债权对应的评估价值(元)

387200000.00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营业收入

(元)

主营收入

(元)

营业利润

(元)

净利润

(元)

2020

/

/

-38336.05

-38336.05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长沙蓝月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长沙上荣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批准的监管机构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文号

宁开国资办发(20208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387259091.97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9091.97元,标的企业100%债权挂牌价格为387200000.00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622日,长沙蓝月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对标的企业的债权为387200000(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转让标的企业名下有一宗土地(简称目标地块),目标地块概况如下:

1)目标地块位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环东路(宁乡经开区东侧桥头堡位置,靠近经开区管委会创业大楼)。宗地面积101872.68平方米,约合152.8亩,具体的出让范围与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目标地块的其他规划指标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目标地块抵押情况

无抵押

3)目标地块现状

已取得权证,权属清晰,无瑕疵

受让方应提前实地踏勘,了解目标地块现状。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分期(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1618 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1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股权、债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最终受让方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出分期付款的书面申请,如转让方同意,则可按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执行。

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 开放式报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万恬恬

电话

073182906688


产交服

务中心

谭海滨

073184423335











长沙上荣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100%债权整体转让挂牌公告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长沙蓝月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长沙上荣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及100%债权整体标的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自 2020 7 8 日至 2020 8 4 ( 20 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 8 4 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11618 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0011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2020 8 5 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0731-82906688

15243635512(万女士) 13077366001(李女士)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78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1618 万元(不少于挂牌价的30%)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1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股权、债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最终受让方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出分期付款的书面申请,如转让方同意,则可按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执行。

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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