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96万
挂牌价格报名时间2020-06-24 11:23:20 至 2020-07-07 17:23:20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7-07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
详细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89号
资产租赁挂牌申请书
租赁标的名称: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
租 赁 方: 长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汤 军
联 系 电 话: 18229795116
传 真:
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制
《资产租赁挂牌申请书》
主要内容填写说明
表一:租赁标的简况
(1)“标的名称”指项目挂牌租赁的具体内容。如:房地产、地下空间。
(2)此表的“项目挂牌编号”由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后编码填列。
(3)“挂牌租金”指租赁方依据评估价值核准(备案)等确定的挂牌租金。
(4)“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期满日期”由租赁方商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后填列。
表二:租赁方简况
主要填写“租赁方”的相关信息。“租赁方”指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的产权所有者。
(1)“单位内部决策文件”指标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
(2)“其他需披露的事项”指租赁方认为对资产租赁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问题,如标的质押、抵押等情况,诉讼仲裁风险等。
表三: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按租赁资产明细项目分类填列并汇总。
表四:租赁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1)“对承租方的要求和资格条件”的提出,不能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2)“交易方式”由租赁方商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后填列。
(3)“项目联系人、监督人”由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业务指导机构分别填列。
表五: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租赁方申请挂牌受理审核意见表
审核意见由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填写,是对《挂牌申请书》填报内容及相关材料的核实意见。
需提交的附件材料:租赁方应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产权归属证明、内部决策、批准文件、定价依据等方面内容。
表六:产权交易业务指导机构审查意见表
审查意见由产权交易业务指导机构填写,是对该项目上网挂牌的审查意见,并加盖骑缝章。
其他
(1)本申请登记表各类资金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务请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3)《资产租赁挂牌申请书》中表述的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均为简称,全称为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业务指导机构地址 长沙市浏正街138号
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市场管理科 电话:0731-84423335
租赁方承诺书
承诺书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批准,我方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租赁标的名称)的挂牌申请,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本租赁方租赁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租赁具有完全处置权。
2、本租赁方的租赁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租赁方已如实填写资产租赁挂牌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所提交申请及材料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在报纸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告。
4、遵循国家、省、市级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交易规则、制度,公开披露上述材料的信息内容,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如在挂牌期间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我方愿按照竞价交易方式的规定确定承租方。
5、本租赁方承诺按本资产租赁挂牌申请书、本项目挂牌公告的规定、约定或承诺履行租赁方的职责,并在经竞价方式或者经贵所通知确定承租人后,即按照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之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承担挂牌公告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6、本租赁方承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期间和流挂后90日内与承租意向方私下成交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有权向本租赁方追缴金额为委托资产租赁总价2%的违约金。
7、我方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保证金和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
本租赁申请系真实意愿,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我方愿意承担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租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
挂牌租金 | 147.96 万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 月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年 月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
住所 (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89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 自收自支, | |||||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30100183851114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长沙市财政局 |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黄 晖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申请核准2019年租赁到期门面招租底价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长财资产(2020)14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23项门面和房屋中有6项没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有长沙市财政局划拨批文);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成交款项后与委托方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标的对象由委托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移交给买受人。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等级 | 室内设施 | 评估情况 | |||
面 积 (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评估价值 | 评估租金 | |||||
白沙路251号(金井名茶) | / | 38 | 3 | 40200 | ||||
韶山北路286号 | / | 40 | 3 | 74500 | ||||
蔡锷中路188号一楼部分场地 | 长房权证芙蓉字 第00264287号 | 215 | 3 | 387700 | ||||
韭菜园237号 | / | 4 | 3 | 7000 | ||||
韭菜园235号 | / | 18 | 3 | 243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32 | 3 | 187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2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3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4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5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6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7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6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8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6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9号门面(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42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0号门面(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42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1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0 | 3 | 117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2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9.9 | 3 | 116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3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8.9 | 3 | 10400 | ||||
远大路附1号千喜华城1011号 | / | 190.2 | 3 | 70800 | ||||
雨花区五一村(紫薇路) | / | 455.7 | 3 | 118100 | ||||
桔园小区7片综合楼2号楼101(桔园路269-273号) | 长房权证雨花字 第00324347号 | 582 | 3 | 136000 | ||||
涂家冲21-22栋南向001号 | 长房权证天心字 第00341187号 | 1189 | 3 | 373200 | ||||
涂家冲18栋101底层 | 长房权证天心字 第00488324号 | 218 | 3 | 74800 | ||||
合 计 | 3160.10 | 1479600 | ||||||
标的物概况 | 1、23项门面(房屋)原租赁均到期。 2、23项门面(房屋)均无经营项目上的限制。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 )(√或╳)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2 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11;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租赁承租成交,在《产权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拍卖。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乐科东 | 电话 | 15084900669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 畅 | 0731—84423335 | ||||
产权交易业务指导机构
表五 审查意见表
市场管理科 初审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科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产权交易 业务指导机构 领导审查意见 | 根据产权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办对该资产租赁项目的挂牌申请书及公告与内容(包含表一、表二、表三、表四的内容)已审查通过,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上网挂牌并进行意向承租登记。 单位盖章:(加盖骑缝章)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备 注 | 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上网上微信平台发布。 签名: |
房屋(门面)租赁合同 (样本)
出租方(甲方):长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承租方(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招租,将政府授权管理的经营性资产(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对竞租公告中明示的承租物的瑕疵及竞租人须知已明知并同意接受。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范围及用途
甲方将座落于 xxxxx 房屋(面积XX㎡,房屋权证号为XXX号)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合法、手续齐全的经营场地使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相关明确事项
租赁期自 XXXX 年XX 月 X 日起至 XXXX年 XX月 X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和押金缴纳
1、租金: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XXXX 元(大写XXX元 ),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X%,即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日的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XXXX 元,以此类推。
乙方按X度交纳租金,实行“先缴后用”的原则,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须缴纳半年度的租金,以后每次租金需在上一缴费半年度届满前10天内缴纳至甲方指定账号(专户名称: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XXXX)。
2、押金:乙方应缴纳门面租赁押金 XXXXX 元(大写 XXXX元 )给甲方,本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门面租赁期内,有关经营中须办理的各项经营证照和费用,使用期限内的水、电、卫生费及其他收费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直接按要求向相关单位交纳,并将各种经营证照以及交费凭据复印件及时交付甲方备案。
2、乙方门面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依法依规应上交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门面设施保护及维修
1、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门面)进行装修或增扩设施,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要求进行,费用由乙方自理。房屋(门面)及所属设施的维修、维护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因自然损耗引发的修缮由甲方按照《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实施(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改良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对上述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妥善保管使用的义务。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时,乙方应负责清理好房屋,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原样,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每天按应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所预付的租金和门面租赁押金,甲方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
3、乙方拖欠租金时,甲方可以采用停电停水、锁门等自救措施催要租金,直至乙方如数缴纳租金。甲方采取自救措施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及经营门面,并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乙方所预付的租金和门面租赁押金甲方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上述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甲方发现乙方转让门面经营权,或发现上述房屋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姓名或经营者姓名与乙方姓名不符的;
(3)、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上述房屋或有损坏房产行为的;
(4)、乙方利用上述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租金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注意协调好邻里(单位)关系,不得干扰近邻。
2、乙方是所承租门面的消防责任人,必须加强防火意识,按照消防部门和甲方安保的要求加强防范,服从甲方作出的消防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火灾损失,必须如实赔偿。同时,乙方还要负责上述房屋的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违法违规事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所涉及本合同任何经济往来,均以书面签字凭证为准,请双方妥善保管。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门面)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期满时,乙方按清单原设施完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期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如需继续出租,须按照《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优先权。
6、本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及时搬迁并清理好上述房屋内的物品,将房屋交回甲方。如乙方逾期不交还房屋,甲方可以破门收回房屋,并对房屋内的遗留物品作为废旧物品丢弃,乙方因此所受损失甲方不作任何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不搬迁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可主张双倍租金。
7、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按如下地址送达,文书发送到如下地址则视为送达(包括政府公文、司法文书)。如果双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必须书面告知对方,无书面告知,则仍按下列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89号
邮 编:
手 机:
乙方通信地址:
邮 编:
手 机:
8、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免责条款
上述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或城市建设的变化,导致须处置(含拆迁)该项房产时,乙方应无条件终止经营,甲方无偿收回全部房产,拆迁补偿收入中属土地、房屋建筑物的部分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双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退还乙方从合同终止日之后预交的租金,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房屋处置、拆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由乙方投入装修改造的部分、经营损失按国家相关政策及补偿标准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门面交付之日起正式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本合同我已仔细阅读,
对全部条款已完全理解并接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2点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拍卖会(公告期自6月23日至7月7日止,10个工作日)。标的为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2万元/项)进帐单(以款到账时间为准),前往我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新领地大厦17A楼)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11;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竞买申请登记时间为 7月6日至7月7日10:00-16:00截止。门面(房屋)展示地为门面(房屋)坐落地。
详情请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csggzy.changsha.gov.cn/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scqjy.com.cn、长沙拍卖网官网:
咨询电话: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0731-88707650、15084900669
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租赁的门面(房屋)以现存状况为准,相关数据均来源于评估报告书或委托人,本行工作人员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均不代表本行的担保。
二、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咨询、实地查勘,了解并接受《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拍后无悔。未咨询、或未实地查勘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登记前需填写《竞买申请承诺书》,承诺已经了解标的情况及瑕疵,接受《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享有优先租赁权者,需在竞买申请时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证明。
四、《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依法享有自由竞价的权利,如竞买人恶意举牌扰乱会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
五、一块号牌只能竞买成交一个标的,拍卖成交后,本行工作人员将收回成交号牌。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帐户(户名:长沙市长信投资管理公司;账号:800120839711010;开户行:长沙银行营业部)缴清首季度租金(即拍卖成交价款的四分之一金额),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依照租赁合同履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门面(房屋),非拍卖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时,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买受人自愿不追究拍卖人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门面(房屋)交付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前三包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综合治理、城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门面(房屋)的面积以最终颁发的权证面积或委托人提供的评估面积为准,门面(房屋)的实际面积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面积误差为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承担多退少补租金的责任。因门面(房屋)使用界限、位置、面积与原产权登记不一致等因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十、买受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委托人发现买受人转租、转让或转借门面(房屋),没有实际经营的,视同违约,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门面,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再次参与招租竞买的资格。
十一、买受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应当合法经营,不得破坏门面(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对门面(房屋)进行装修、改良应当经过委托人同意。租赁期满装修或改良后的附着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将损害门面结构、质量和美观的,承诺此附着物无条件归委托人所有。
十二、如竞买申请登记人未履行本须知中五、六条款之约定,视同竞买登记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原标的由拍卖人收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十三、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返还。
十四、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湘ICP备05002141号 版权所有: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管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段808号新领地大厦17A楼(地铁1号线马厂站1号出口) 邮编:410005
长沙联交所官微
长沙楼市通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