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条”及九部委《意见》原文及政策解读

  国务院发布“国六条”  


  针对近一个阶段以来,房价涨幅过高过快等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要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在这样的指导方针中,虽对以前的调控有所传承,但更多的地方,体现了与过往不同的整治理念,而“国六条”相应措施的提出,更显示出政府准备把解决房地产中存在的问题,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进行。


  除了总的方针之外,国务院常务会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一)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解读者:著名房地产研究学者丁祖昱认为,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际上是宏观调控以来一再强调的主题。“这应该是主旋律了,每一次都会着重提出,但是需注意的是,再三强调的恰恰是最不容易做到的。”


  解读者:北师大教授董藩认为新政策是"国八条"的提升。“新政策基本是去年政策的延续和提升,有些举措是去年政策的承接。去年"国八条"提到要改善住房结构至今,房地产产品供应结构依旧存在户型偏大问题。去年的调控政策是强调"改善"商品房结构,而今年则要求"切实调整",这说明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政府要通过实际行动来改变目前市场上住房结构不平衡的现状。”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解读者:华东师范大学欧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余南平认为,使用信贷、税收等经济工具更易形成差别化对待和进行楼市调整,以达到“有区别”的效果。他指出,信贷、利率等方式较为有效,但并不是最有效的。“税收才是公众利益最大化的体现,但政策中只是提出在流转程序上进行税收以排除投机的不必要需求。”他个人认为,作为一种根本性的调节手段,税收政策应贯穿于整体的房地产产业链中。


  解读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张跃庆认为这是用环节税抑制投资性炒房。“政策中有一个新的转变,就是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这说明中央政府明确要求通过加强交易环节的税收,来抑制投资性需求。一刀切的方式加大首付比例的信贷政策是不可取,这次提出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则有可能针对不同档次的住宅产品的首付比例有所分别对待。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解读者:丁祖昱分析,与过去相应的调控政策相比,抑制需求的思路开始变得明确。此项条款对于减少动迁造成的硬性市场需求具有引导作用。“动迁这种刚性需求更具备紧迫性,适度合理控制、避免提前释放,这对于普遍市民的利益也是一种保护。同时,也可以看出,合理控制与引导、调节住房需求是相协调的。”


  解读者:香港太平洋国际集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贾卧龙博士认为实施这条新政,应该考虑拆迁带来的实际供应的增长应该是大于"被动需求"的。“目前所所进行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所进行的拆迁改造,一般拆迁行为都是拆旧盖新、拆平建楼。如果拆了100户的住房,则可能盖了500套房子,要考虑到拆迁带来的人为供应量增加的作用。因此这个政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有所选择的进行,把握好一个适当的尺度。”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解读者:高力国际华东区常务董事翁琳就此认为,在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类似现象未必是引发该次调控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在此之前,有关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来控制过热的局面,这一次是予以强调。


  解读者: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认为,这是政府首次提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全程监管。“目前房地产开发商以"销控"的方式进行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已经是市场上公开的行为,开发商一般都是将位置、户型等相对教差的房子先销售,而将位置和户型等较好的房子留到最后销售,随之开发商也提高房屋的销售价格,因此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是一个关联关系。虽然目前北京已经出台了政策要打击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的行为,囤积房源将禁销一个月,显然这种处罚在一定程度是帮助开发商再次进行房源的囤积,很难起到真正的规范作用,从其处罚的力度来看,则很难产生实际效应。”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解读者:对于这一条,余南平认为,该项措施应更多依靠行政手段来完成。同时,要适度鼓励投资但应当着重防止利用价差来获取额外利润,强调住房保障功能,这就需要靠一些硬性手段,如长期持有房产、实行控租等规定,避免投资者向投机者的转变。


  解读者: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认为二手房活跃未必能抑制涨价。“这个政策是具有切实可行的意义,通过激活存量房市场来解决目前房价上涨过快,尤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是一条不错的途径。积极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就需要通过拓宽市场渠道,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和交易环节,比如降低税收门槛、减少交易环节和周期等等配套性举措需要出台。而且二手房市场和一手新房市场是联动的,目前,一手新房市场的房价飞涨已经拉动二手房市场房价也在上涨。从目前上海、深圳等城市实践来看,二手房活跃未必能完全抑制一手新房上涨的速度,建议在具体的实施细则中应该考虑通过税收等手段进行调解。”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解读者:高力国际的翁琳认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整体透明度尚需提升,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但从某些地区已经逐步完善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成效来看,成效较为显著。“当然,在很多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仍然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来完善和发展。


  解读者: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认为信息披露制度应落实并完善。“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统计局的就不一样,同时国家统计局与北京的统计数据也不一样,因此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是非常必要的。公开、准确的数据不仅仅给购房者作出相对理性的购买判断,同样也可以帮助开发商在投资开发方面进行合理判断,这样就可以保持一个理性的供需市场。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各种舆论纷起,而且有些所谓的专家或者开发商的舆论是错误的,存在误导市场和政府决策的可能,房地产市场舆论是一个非常大的泡沫,一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才能合理的引导目前房地产市场,否则可能造成整个市场的不理性和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