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1 棚改大政策


  棚改补贴政策是决定整个棚改项目效果的关键一环。从2016年棚改的基本政策来看,结合


  楼市去库存,大力推行货币补贴,是长沙当前棚改政策制定的指导方针。


  民生优先,长沙正强力推进新一轮棚改进程。2016年,长沙共铺排棚户区改造项目131个,计划改造42343户,共计553.63万平方米。同时,主城区将继续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货币化安置比例将不低于80%。


  近年来,长沙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不断创新,发挥了改善民生和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应,更在提升去库存效应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实现了“一举多赢”。


  湖南师范大学有关机构曾经做过一个研究,根据2009年至2014年长沙市城市棚改拆迁腾地后可开发建设商品房量和棚改货币安置直接创造的商品房销售量累计,两者之和五年间长沙棚改实现商品房销售3775.02万平方米,测算出长沙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对房地产业的贡献占房地产业总量的26.83%。


  同时,该机构还对2009年至2014年长沙市GDP与商服住宅用地供应量、建筑业产值、商品房销售额作了多元回归分析,并结合棚改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贡献计算出棚户区改造对GDP的贡献量。分析得出,长沙市棚户区改造每投入1元钱成本,可拉动GDP增长3.54元。


  长沙市创新推动“四增两减”“市级统筹”“有机棚改”及货币化安置,形成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长沙模式”。这一模式已得到住建部的高度肯定,在今年3月21日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报告中指出,要大力推广湖南长沙、江西赣州棚改货币化安置经验。


  那么长沙棚户区改造究竟有哪些政策?棚改户究竟能得到哪些优惠?小编一一为你梳理。


  实施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


  申请15万安置补贴需满足四条件


  长沙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14〕38号)文件,明确对棚户区改造中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被征收对象,包括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落户长沙三年以上、户口在征收范围、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指被征收房屋产权人的父母和子女),直管公房住宅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给予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支持其到市场上购房。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标准为15万元,补贴资金列入项目成本。


  在随后出台的《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审批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明确:内五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他处无住房同时未申请住房保障的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


  申请安置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内五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二是他处无住房;三是未申请住房保障的;四是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具体对象包括: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公房承租人(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及被征收房屋关系人(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子女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人士)。


  《细则》规定:被征收对象申请棚改安置补贴标准均为15万元,没有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区别。不能重复申请享受5万或8万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自主选购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含)120平方米


  经批准取得《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凭证》的被征收对象,可在长沙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自主选购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含)120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


  选购商品房期房或现房的,持《补贴凭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建设单位核对无误后,与购房人签署《申领棚户区安置补贴授权委托书》,购房人可凭《补贴凭证》按补贴标准数额冲抵购房款。购房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局与开发建设单位凭证结算支付。


  补贴发放方面,《细则》明确:购房商品房期房或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补贴金额)等资料到市住房保障局指定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经适货补房须退回货补后方可申请


  《细则》在产权及交易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


  通过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棚改补贴安置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得用于购买本套房屋按揭之外的商业抵押;房屋上市交易、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再取得其他房屋时须将补贴款项全额退缴至市财政指定账户,也可以在全额退缴补贴款项后变为完全产权。此外,持《补贴凭证》所购的房屋,如遇再次征收时需全额退缴补贴款项。


  《意见》生效之日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中,已取得《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或者《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棚户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保障对象,未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可以重新按程序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


  《细则》还规定,若此次征收的房屋是使用经适房货币补贴购买且产权为经适货补房的,须退回政府补贴的经适房货币补贴款项后,方可按私有房屋征收人的条件申请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


  实行货币补偿奖励政策


  国务院590号令颁布实施以后,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和《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长政办发〔2011〕103号),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措施,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适当奖励。主要包括:


  (1)成新奖励,对被征收房屋按房屋实际成新提高两个成新后计算补偿,如房屋提高两个成新后仍不足六成新的,可以按六成新计算补偿;


  (2)上浮奖励,对被征收房屋在提高成新的基础上,可再根据评估报告测算出的征收补偿单价给予不超过15%的上浮比例;


  (3)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对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被征收人,可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选择货币补偿奖励;


  (4)提前搬迁奖励,根据被征收人的搬迁时间,分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的提前搬迁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寻找房源奖励,对被征收人给予寻找房源奖励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不得分开计算)10000元。


  解读:通过奖励、补助、保底等方式,主城区棚户区房屋每平方米补偿价格达到9000元左右,棚户区被征收对象持币自主选择空间大,住房购买能力和居住品质得到有效保障。


  鼓励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


  为鼓励货币化安置,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棚改安置房筹集渠道,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房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13号),规范政府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房行为,明确了房源范围、数量及要求、房源分配管理等10个方面内容。


  《意见》中明确,用于棚改安置的住房,必须是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手续齐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房户型、面积、质量等各项标准的成套商品住房;在房源数量方面,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年度计划指标确定;棚改安置房根据棚改安置实际需要确定。同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 60平方米;棚改安置房住房建筑面积根据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使用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含)120平方米。


  《意见》规定,筹集的公共租赁房分配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城市户籍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管理、资格审批及配租管理。


  筹集的棚改安置房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被征收对象(含使用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的对象)购买。购买的棚改安置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建立档案并跟踪管理,对未安置的剩余房源,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解读:截至2015年12月底,各区积极开展房源对接活动,组织订购4309套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筛选一批优质实惠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购房优惠协议13000余套,有力保障群众安置购房需要。


  解读:2015年,全市共办理棚改安置补贴资金审核5980户,其中3115户已使用补贴4.67亿元到市场自主购房。按照商品房市场均价6000元/平方米,每户购房100平方米估算,棚改安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当年即拉动住房消费约59.8万平方米、35.88亿元。


  做精做细房源服务工作


  为了提高城市住房保障及棚改对象货币化安置补偿比例,着力解决棚改对象安置购房难题,今年3月2日,长沙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积极参与2016长沙棚改购房大集市系列活动的通知》,拟在2016年继续组织长沙棚改购房大集市系列活动,搭建一个棚改对象和楼盘开发企业集中交流洽谈购房的专业平台,实现快速成交,现房入住,简化有关手续之目的。该活动将继续委托0731房产网、《长沙楼市》杂志社来具体组织和承办,活动贯穿2016年全年。


  一方面,多种方式组织筹集房源。各棚改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组织团购楼盘、鼓励开发商让利、组织“棚改购房大集市”等多种形式的房源对接活动等,多方式筹集房源,引导被征收户自主购房。以岳麓区桐梓坡大板房为例,项目涉及征拆户数2564户,项目指挥部筹集了3家楼盘作为预控优惠商品房、17家楼盘作为团购优惠商品房,为居民群众争取到了最低价格、最高优惠,满足了群众“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危换安”的住房需求,实现项目推进“拆得下、稳得住、搬得走、住得好”。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服务推进货币化安置。如黄兴北路棚改征收工作按照“分类安置,提供房源”的原则,不断创新房源工作的“四一模式”,即一站式审批保障资格、一个系统管理棚改房源、一批团购商品房安置、一项房屋装修服务,并创新打造全国首个棚改项目网上服务专栏。


  解读:工作做精细,政策暖人心,棚户区改造自然会顺利。去年,长沙实施棚户区改造31206户、470.98万平方米,年度改造户数、改造面积创历年之最,年度改造面积为前5年改造面积总和。


  名词解释:


  四增两减


  “四增两减”具体是指增加公共绿地、增加公共空间、增加配套设施、增加支路网密度、减少居住人口密度、减少开发强度。通过推行“四增两减”,能使城市功能配套更加完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塑造绿色、开放、舒适、畅通的新城市形象,全面提高城市宜居、宜业、宜游指数,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有机棚改


  在“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恢复建筑风貌、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的基础上,精心完善道路排水、管线管网、强弱电改迁等基础设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建设宜居宜商街区、优化城市功能、恢复城市历史记忆和改善民生造福祉相结合,用“四个结合”原则达到省时、省钱、省力的“三省”和居民参与积极性与热情高、群众满意度高的“两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