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

根据来稿情况,主办者有
权调整各类别的入选数额


  

(一)长沙市棚户区改造的成就。从不同视角反映棚户区改造进程及成果。
1、改造坚持与路网建设相结合。随着棚改的推进,芙蓉路、湘江大道、劳动路、人民路、黄兴路、展廊馆路相继竣工通车,人们喜悦地看到,长沙道路变宽了,环境优美,一座现代化都市正逐渐剥去陈旧的外衣,以崭新的面貌屹立在我们的面前。
2、改造坚持与提升城市品位相结合,大力较强文化娱乐和基础设施建设。五一市民广场、中央广场、湘江大道绿化广场和绿化带一级新世纪文化体育中心的建设,不仅改造了旧的城区棚屋,更是城市文化品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3、改造坚持与拓展新城相结合,按照“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原则,全市建了一大批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棚改及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户安置房。
4、改造与保护历史文物相结合,注重对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文物古迹和居民宅修缮和保护,以突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神韵。
(二)、长沙市棚户区改造丰富多彩、和谐时尚的人文活动。以多元的手法反映长沙市棚户区改造领导者、投资者、建设者以及普通市民的工作、学习、生活状态。体现棚户区改造和谐、时尚、文明的文化特征和人们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1、凡在历届国际摄影展(赛)和国内摄影展(赛)中已经入选的作品谢绝参赛。 2、投稿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但组照每组最多限5张(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粘连,组照按单幅作品参赛)。参赛作品规格均为10英寸(最长长边)。由于本次大赛结束后将展出获奖作品,编辑出版作品集,故要求参赛者采用胶片相机或高像数的数码相机拍摄,电子文件应采用无压损(TIFF)格式,数据大小不小于25MB。凡初选入围的作品,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调取查阅,入选作品作者接组委会电话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将入选作品的数码文件光盘邮寄到大展组委会办公室。不能按要求提供数据文件光盘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做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参赛。
4、所有来稿不退稿。对于本次大赛所有入选作品,承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目的展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6、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评选的作者,举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集之规定。
7、长沙市棚户区改造摄影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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