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商类别及展位竞投时间
  一、二楼展位招商对象为房地产开发商,三楼展位招商对象为建材、装饰装修等相关行业。
    竞投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 9月22日
    建材、装饰装修等相关行业 9月23日
 
三、一楼、二楼开发企业展位竞投程序和要求
  1)申报:各参展单位于9月16日下午—21日到组委会领取申报表,填写所需展位档次、数量,并交纳伍仟元预定金(过期不
  候),取得展位竞投资格。
2)竞投单位派出代表于9月22日上午参加展位竞投会(与会代表须有现场决定权)。
3)组委会将在会议现场按顺序对展位进行招展,各竞投单位在展位竞投表上一次性填写竞投位置、价格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4)竞投单位填写的竞投价格必须与组委会所定价格持平或高于组委会所定价格,否则该申报视为无效。
5)若招展展位只有一家单位竞投,且该单位竞投价格与组委会所定价格持平或高于组委会所定价格,则该单位获得此展位。
6)若招展展位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单位竞投,取竞投中间值,竞投价格与竞投中间值差距最近者为展位得主;若竞投价
  格与竞投中间值差距最近者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单位,则当场抽签决定展位得主;展位最终价格为竞投价格的中间值。
7)获得展位的单位,由组委会当场送达展位确认书,收到展位确认书的单位须于9月27日下午3点之前交纳全部展位费(现
  金交款单或转帐支票),原交纳的伍仟元定金可抵展位费,逾期者视同自动放弃。
8)竞投会缺席者和确认展位后不能按时交纳展位费者,定金不予退还。
9)本次展位竞投,严禁开发商或房地产策划代理公司联手竞投,一经发现,视为无效竞投,交纳的伍仟元定金不予退还。
10)本次竞投会邀请公证处派员公证,省会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现场监督。
 
四、三楼装饰装修、建材等相关行业展位竞投程序和要求
  1)申报:各参展单位于9月16日下午—21日到组委会领取申报表,填写所需展位档次、数量,并交纳叁仟元预定金(过期不
  候),取得展位竞投资格。
2)竞投单位派出代表于9月23日上午参加展位竞投会(与会代表须有现场决定权),先推出装饰装修展位,装饰装修企业竞
  投后,再推出建材企业展位。
3)组委会将在会议现场按顺序对展位进行招展,各竞投单位在展位竞投表上一次性填写竞投位置、价格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4)竞投单位填写的竞投价格必须与组委会所定价格持平或高于组委会所定价格,否则该申报视为无效。
5)若招展展位只有一家单位竞投,且该单位竞投价格与组委会所定价格持平或高于组委会所定价格,则该单位获得此展位。
6)若招展展位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单位竞投,取竞投中间值,竞投价格与竞投中间值差距最近者为展位得主;若竞投价
  格与竞投中间值差距最近者有两家以上(含两家)单位,则当场抽签决定展位得主;展位最终价格为竞投价格的中间值。
7)获得展位的单位,由组委会当场送达展位确认书,收到展位确认书的单位须于9月27日下午3点之前交纳全部展位费(现金交
  款单或转帐支票),原交纳的伍仟元定金可抵展位费,逾期者视同自动放弃。
8)竞投会缺席者和确认展位后不能按时交纳展位费者,定金不予退还。
9)本次展位竞投,严禁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联手竞投,一经发现,视为无效竞投,交纳的叁仟元定金不予退还。
10)本次竞投会邀请公证处派员公证,省会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现场监督。
 
五、其他展位要求
  二手房、政府咨询展区等在保持展区和谐、美观、高效的前提下,由组委会指定展区。
 
六、组委会说明
  1)根据本规则取得的展位,不得转让。擅自转让者,组委会将无条件收回展位,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2)参展商确定后,组委会将召开布展说明会,各参展商必须按组委会的要求布展。
3)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属2005长沙秋季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组委会。